手機短信廣告是一種新型的廣告形式,起步較晚卻發展迅猛。由于目前監管手段比較缺乏,違法短信問題很多,群眾意見很大。工商機關作為廣告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在這場與違法短信廣告的戰斗中,應該怎樣積極履行自己的職責? 手機短信廣告的違法表現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不法行為者移動信息的違法廣告,俗稱“黑短信”,如兜售假文憑假證件、提供高利貸或者色情服務等,且大多存在詐騙陷阱。二是移動增值業務提供商發送的誘騙性廣告,用戶一旦回信息就會自動定制某項月租費不等的服務。三是正規商家(短信廣告公司)發送的商品或服務廣告,其中不少短信廣告內容存在夸大、虛假等違法違規的情形。 手機廣告的監管難點在于:短信廣告應用準入門檻低,事前缺乏審慎的主體審查機制。監管措施和技術手段滯后,事中缺乏完善的日常監管機制。管轄權確定和調查取證難,事后缺乏有效的違法查處機制。 調查取證難以開展。違法廣告短信的發送和刪除一直處于動態且比較頻繁,加之目前工商機關還沒有設施對短信廣告進行有效的監測,一旦當事人或經營商否認違法事實,如何充分有效地搜集固定證據成為一個難點。 針對以上問題,互億無線有幾點建議: 一、提高手機短信廣告應用準入門檻,建立主體監督機制。 建立短信廣告經營登記制,適度集中發布權。通過法制和技術手段限制短信廣告公司和個人的短信廣告發布權。使工商機關能準確掌握短信廣告經營主體信息,有針對性地對短信廣告經營實施監督和管理。明確手機短信廣告經營者的廣告審查責任。短信廣告發布權集中后,只有專門的短信廣告經營機構才是合法的短信廣告發布者。適度集中短信廣告發布權后,本著權責相對應的原則,明確短信廣告經營者責任。積極實行手機實名制度,建立手機用戶數據庫。 二、加強手機短信廣告應用監測,完善日常監管機制。 強制要求手機廣告自我標記。電信管理部門應利用部門規范和技術手段強制規定短信廣告必須進行自我標記,各種控制短信廣告的技術手段也得以實現。建立手機短信廣告動態監測網絡。堵住違規短信廣告的源頭,從而實現對各類違法信息的監控。拓寬對違法手機短信的投訴渠道。加強短信廣告公司與電信運營商的聯系,建立完善的用戶投訴處理機制,為用戶提供方便、快捷的投訴查詢渠道,迅速妥善地處理用戶投訴。讓投訴舉報成為發現違法短信廣告線索的重要渠道之一。 三、加強手機短信廣告應用行政執法,嚴格落實查處機制。 明確管轄原則,建議手機短信廣告統一由發布者所在地管轄。對于由專門的短信廣告公司發布的,由短信廣告公司所在地管轄;對于商家或個人違法私自發布的,由商家和個人所在地管轄。明確移動運營商配合舉證的法律責任。執法部門在獲得充分授權的情況下,可要求移動運營商提供違法短信發布主體的真實信息,如發布的時間、范圍、對象、數量、內容等確認違法短信發布主體違法發布行為的各類證據,解決取證困難問題。